通知公告: 关于2015年得安集团“示范保安岗”争创竞赛展示的通知
优质服务、文明执勤、确保安全、客户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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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一、管理服务承诺

合同第一个月均为试用期,试用期结束贵单位不满意保安服务工作,得安无条件退出贵公司。

您拥有保安队长的选择权(二选一或多选一)、保安骨干调动的决定权、保安员调动的知情权、服务质量的评议权、管理工作的决定权和保安工作的监督权。

我司保安管理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大队长定期回访。对客户的正当诉求第一时间予以解决;原则性问题做到8小时内回复,三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

保安人员在职期间的各类保险、人身伤亡及离职资遣等均由我司负责处理。

我司保安纠察队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实时监督检查,及时反馈队伍管理信息,以确保服务质量。

二、责任赔偿承诺

如因我司的保安队员故意或严重失职导致甲方财务损失,经公安机关依法认定,我司将视责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单次事故最高赔偿额为当月保安服务费的总额,全年累计最高一百万元人民币);具体赔偿责任及金额以我司投保保安责任险的保险公司或聘请的公估公司核定为准。

三、增值服务承诺

我司提供如下增值服务(下列项目,由客户方根据自身需求提前与我司预约):

1、如我方中标,我司前期将委派区域保安管理人员驻场督导,协助项目负责人协调处理或有效解决保安队伍入驻初期所出现的各类问题或挑战,保障平稳过渡;

2、如遇重大事件或突发情况具备统一调配我司总体资源,无偿提供用于解决本项目应急或特殊需要时的各类专用安保设备、工具和特勤人员;

3、如遇重大活动或者节日或特殊时期需要升旗仪式服务的,我司提供每年2次以内升旗仪式服务;

4、每年免费为项目方内部员工提供2次以内的消防安全培训或消防演练消,并提供消防演习支持服务;

5、我司派驻项目服务的保安人员为义务消防员,项目方有权对义务消防员进行调动和战时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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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
服务须知:保安服务是指: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监控、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
服务条例: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公司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服务流程:意向洽谈→项目现场调研、策划方案→投标、报价、合同签订→专业人员强化培训、演练→后勤装备、配备→日常服务管理→跟踪检查、测量服务→客户反馈意见→服务质量持续跟进→争取客户服务满意